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发出的号召振聋发聩,引发丽水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持续热议。今天,我们一起来听一听市纪委派驻机构八大协作片片长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的感想。

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我们激情澎湃、豪情满怀。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直到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对于写入十九大报告中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句话,大家耳熟能详,“绿水青山”不仅仅是良好的生态环境,也应该是良好的政治环境。当前,浙江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对于委办纪检监察组更好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我们始终牢记市委书记史济锡与市委办干部共勉的“忠诚、敬业、勤勉、严谨、担当、自律”十二字精神,不仅要监督别人,也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强化纪律挺在前面、纪在法前、纪法衔接等新理念。
未来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担当,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在市委、市纪委带领下,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精神状态和使命担当,不忘初心,勇于负责,敢于亮剑,铁面执纪,为营造“绿水青山”的政治生态而努力。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习近平总书记铿锵有力的话语表明党中央“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决心,全场热烈持久的掌声说明全面从严治党深得党心民心,令我倍感振奋,同时也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当前,丽水正在全力创建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打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尤为关键。作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使命、敢于担当,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实际,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一要严明党的纪律,保持政治定力不动摇。根据人大机关工作政治性强的特点,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市人大机关贯彻执行。二要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推动“两个责任”在市人大机关落地生根;同时积极探索人大在立法、代表、监督等工作中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有效途径。三要运用“四种形态”,促进监督执纪常态化。结合人大机关实际,深入分析“森林”情况,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不断改进执纪方式与工作方法,以更高的标准履好职、尽好责。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必须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监督执纪问责,努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一要强化互动机制,促进监督无缝对接。党组和纪检监察组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实现监督与被监督工作的无缝对接和良性互动。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督促党组结合单位实际,从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组织人事、财经纪律等方面梳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要创新工作方式,确保监督有效开展。强化“菜单”式台账监督,通过不定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类台账等方式,督促部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要强化“再监督”,围绕主体责任落实,聚焦权力运行,将监督的工作重点转向部门党组履行各自监管职责的“再监督”。当前要创新对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监督管理,积极助推市府办党组牵头抓总,进一步形成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真正做到监督“探头”无死角,全天化。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带头树立良好形象。打铁必须自身硬,要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执行贯彻上级纪委各项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组织协调、执纪监督的能力,真正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铿锵有力的话语,说到了全国人民的心坎上。当前,我们党又站在了新的时代起点上,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做出了新的重大判断,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党审时度势实事求是,及时在新的历史方位提出重大战略判断,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这一判断也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治国理政方略。
作为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必须带头和带领全组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十九大报告和精神实质,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监督好政协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更好的监督和引导全体机关干部讲政治讲规矩,心中装着人民群众,自觉保障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党话,跟党走,尊崇党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对全党提出的要求,更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全国人民庄严的承诺。治国先治党,打铁必须自身硬。五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然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思想防线仍没有筑牢,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披上隐身衣更加隐蔽,反腐败斗争任重而道远。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善于有为,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振奋的精神面貌,学深悟透十九大精神,并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十九大精神同打造清廉浙江的丽水样本结合起来,落实到实际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精准发挥“探照灯”“显微镜”作用,全职、全程、全面无死角监督。抓住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作为派驻机构第五协作片片长单位,要凝聚各派驻机构合力,加强协作片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履职担当,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树立派驻权威。
全面从严治党,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努力构筑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的政治建设的基础,贯彻十九大精神,必须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得更紧更细更实,正如习总书记所说“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只有抓紧抓实党内政治生活这一基础,才能真正提高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
随着《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出台,党内制度笼子越扎越紧,管党治党的制度化建设不断完善。但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和参与近两年的政治巡察中,我们发现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意识不强、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批评和自我批评形式化、领导干部脱离基层组织生活、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力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贯彻十九大精神,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高举《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监督,彰显党内政治生活本质,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切实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特别强调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这向全党发出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号令,意味着作风建设不是一阵风、而是持久战,表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只会加强、不会削弱。成果来之不易,我们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和韧劲,确保作风建设一以贯之、一刻不松、一抓到底,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
近年来,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头戏”,抓早抓小抓细,全力推进各综合监督单位的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我们决不能有松松劲、歇一歇的思想,必须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持之以恒地抓好正风肃纪,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带头学深悟透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执纪本领;要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学好十九大精神,并在各自工作中加以落实;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组与各综合监督单位联系的工作机制,使监督工作更加有针对性、更加有成效;要开展经常性的正风肃纪活动,确保作风建设常抓不懈。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振聋发聩,体现了对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伟大成就和依然面临艰巨任务的准确判断,表明了一往无前、坚决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从“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再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进而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全党全民为之振奋。在此基础上,十九大提出“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彰显了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鲜明态度。
纪检监察组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一线战斗堡垒,在新时期反腐败斗争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切实发挥“探头”“前哨”作用,以更大决心、更实作风、更强举措,对综合监督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高压线”、戴上“紧箍咒”,常“拉袖子”多提醒,对违纪查处“动真碰硬不手软”。特别是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入思考谋划纪检监察组工作的新使命、新定位、新职责、新载体、新方法,更加全面、更加有效地落实好“纪检”和“监察”两大职能,全力推动监督执纪工作再上新台阶。